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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实践和理论的统一,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
<正>在工程项目中,业主最为核心的义务就是支付义务。如果业主发生破产或资金不足等财务问题而无法向承包商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使得建筑供应链上的一系列分包商、供应商无法获得支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项目业主很可能遭受现金流困难,造成无力支付合同价款的困境。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业主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正>2022年1月9日,由建企联-建设行业服务平台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建设行业年会在北京工大建国饭店隆重举办。建筑业相关领导、商协会代表、行业专家、企业家代表、行业媒体等近70人现场出席会议。住建部原总工程师、中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致开幕辞。姚兵从概念、时代发展、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学习贯彻中央六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四个角度,阐述了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正>2021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指导,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共同承办,中国高校PPP论坛、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协办的第六届中国PPP论坛在北京西郊宾馆成功举办,并通过清华大学视频号等进行直播。论坛以"面向‘十四五’的PPP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分主旨论坛和在线分论坛两个环节开展。
<正>2022年1月21日,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平台经济学研究成果《交易平台运行机制与成长模型》发布会在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会议室举行。2022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规则制度,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在此背景下,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推出平台经济研究成果恰逢其时,也有力地贡献了平台经济理论和学术支撑。
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收回投标保证金,也可接受该延长请求,同时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超出投标有效期发出的中标通知,投标人可明示或以其行为表明接受中标通知的意思表示,也可明确表明拒绝接受中标通知或者以不作为的消极行为拒绝接受该逾期的中标通知。
<正>案件来源一审:广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粤7101行初845号二审: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皖71行终3411号裁判要旨虽然参与投标的两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行为在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二阶段审查时已被发现,并被评标委员会及时予以制止,两公司的排序资格被评标委员会取消,亦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因此,两公司的串通投标行为并未实质影响中标结果,
<正>作为我国招标采购领域最早创刊的国家级专业期刊,《中国招标》以提供"专业知识服务"为己任,记录并见证着我国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PPP等行业的每一项改革创举。值此辞旧迎新之际,《中国招标》推出2021年度中国招标采购大事记,供读者朋友参考借鉴。
<正>2021年,财政部共发布有关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41则(1246号-1486号)。其中,涉及47类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政府采购行为。财政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作出"黄牌"警示,并给出了处理结果。第一类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结果: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对于采购项目,
<正>近日,《中国招标》记者对2021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了统计。2021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13条,较2020年的505条增加了108条。失信行为可大致分为七类,包括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标围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其他失信行为。
<正>据住建部网站消息,2021年,住建部共发布行政监督处罚决定书135份。其中,发布建督撤字处罚书共70份,针对单位的8份,针对个人的62份;发布建督罚字处罚书共65份,针对单位的23份,针对个人的42份。70份建督撤字处罚文件: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挂证"为个人受罚主因据《中国招标》记者统计梳理,2021年,在住建部发布的70份建督撤字处罚决定书中,针对个人发布的有62份,占比约为88.5%。
<正>问题:一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被抽中参与评标,妻子工作的企业也来投标,需要回避吗?妻子是该企业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张松伟:笔者的观点是不需要回避,理由在于该评审专家的妻子在企业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政府采购需要回避的主体是谁?利害关系有哪些?如何判定利害关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回避的主体有两类。
<正>问题:一个智慧学校建设的政府采购项目,控制价2670万元,分三个包,评审专家以"明显低价"对一家供应商作了无效投标处理,结果这家供应商投诉到财政部门,该如何处理?需要组织重新评审吗?张松伟:首先要说的是,提问人的案例不适合政府采购项目重新评审的法定情形。今天这个问题,提问者向笔者详细讲了这个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笔者把案例情况略加整理,一并发出。
<正>问题:我们是财政部门,供应商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我们让他补正,他拒绝补正,我们能否不予受理?张松伟:笔者的观点是可以不予受理。虽然财政部94号令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法律"举轻以明重"的原则,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18条、19条、21条的规定,五类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分别是:超过投诉有效期限提起投诉;
<正>问题:某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这样做可以吗?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是否都不允许这样设置?张松伟:此项目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招标公告将本应在评审阶段由评审专家审查的因素作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条件",
<正>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2020年12月,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简化叙述,笔者以该稿章节次序提出修改意见。关于第一章总则一是第一条【立法宗旨和目的】。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正>深圳,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自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时,便将制造业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将制造业作为深圳经济的支柱产业。2020年,深圳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7万亿元,制造业总产值占GDP比重已达35%以上,连续2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被誉为世界工厂的核心地带,远超全球同级别城市,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制造业第一城。
<正>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6号主席令,公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同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五个方面修改内容此次修改对现行《民事诉讼法》作出调整,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一是健全在线诉讼和送达规则。明确民事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在工程项目中,对于承包商来讲,最为担心的状况之一就是业主存在财务问题,导致不能正常支付工程款。为了缓解承包商的担忧,FIDIC 1999版合同条件中增加了第2.4款,根据该条款,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提供合理的证据(reasonable evidence),证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规定的支付义务。对于业主财务安排条款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何以构成合理的财务安排证据?
<正>案例介绍某国企通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使用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集中招标文件范本》,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增加了三项规定:(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方有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的;(2)投标人有围串标及弄虚作假行为的;(3)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正>信息技术在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完善和优化着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方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具备丰富的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功能,弥补了传统成本管理信息分散的缺陷,推动着成本控制朝着共享式管理的新兴方向发展。因此,研究如何充分发挥BIM技术在建设项目成本控制中的优势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本文结合A项目的实际特点,
<正>作为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首批六个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重庆努力完成自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活动。包括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简化交易流程,要求企业在任意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部试点城市及其区县参与投标,
<正>81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申报第二批"示范交易中心"继首批成功创建62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后,全省再有81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交易中心"。2021年,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在总结首批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最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政策,通过合并调整、增补优化等措施,
<正>聚焦制度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平台规范运行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立法。围绕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从解决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出发,积极推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立法。2021年3月1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被列为省政府预备立法项目,目前正按照省司法厅2021年10月9日召开的省政府2021年预备立法项目评估论证会意见要求,对《条例(草案)》作修改完善并开展意见建议征求工作。
<正>2021年,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下,紧扣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定位,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要求,强化服务管理,着力构建规范化服务流程、精细化场地管理、制度化内控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完成进场交易2500余宗,成交金额1600亿元,为省内各州(市)、县(市、区)交易中心提供项目借场服务、作为客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服务300余场次。
<正>持续推进"一网三平台"建设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和标准,总体目标任务是"全区一张网"模式,构建"一网三平台",推动形成全区统一、终端覆盖地(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推动"平台之外无交易"。一是建成"一网三平台"。2021年6月,"一网三平台"上线试运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迈上新台阶。目前,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区电子交易系统已陆续完成上线运行,
<正>坚持应进必进,整合共享取得实效平台覆盖范围持续拓宽。2021年6月,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座谈会,与16个省级部门涉及的14类交易开展了对接工作,并就能源工程、工信工程招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5类项目达成进场共识。积极推进天然气合同签订、煤炭产能指标置换、疫苗采购、电子卖场等目录外交易纳入平台。
<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深化"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模式,修订《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落实统一管理、管办分离、规则主导的平台整合共享原则。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调整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推进全省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进行系统谋划。
<正>2020年9月,安徽省开展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建设试点工作,池州市作为最早的四个试点市之一,在推广使用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以来取得积极效果和经验启迪。如何用好省主体库,发挥其共享集约优势,是当前及今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重点研究的方向之一,需要在及时总结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深度应用场景,谋划推进规范建设的措施。
<正>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初心就是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和公平性。当前,全国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各地在交易平台整合、场所智能化建设、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平台、共享专家库资源、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网络竞价等方面发展迅速,提高了交易平台组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过,随着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不断深入,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交易平台服务行为规范和市场交易机制等一些深层次问题突显,
财政部近日修订印发《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财政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提高至对公民作出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的,其听证相关数额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中国招标》特梳理了各地区、各行业行政处罚中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以飨读者。
<正>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确保抗疫生产两不误,中国移动山东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积极推广远程评审,充分利用阳光采购视频监控、电子招投标系统、智能辅助评标工具等智慧化手段,强化远程评审硬件支撑与软性服务,满足防疫需求,扩大专家范围,节约评审成本,提高评审效率,推进企业现代化、数字化、智慧化供应链建设和应用,支撑公司数智化转型。
<正>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8条发动机生产线设备国际招标、国际设备进口和国内设备采购。代理机构需提供招标采购全流程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前期咨询、整体招标采购和合同条款设置方案。招标采购服务过程中攻克的难点难点1:低预算下的采购策略招标人在招标采购前期咨询中反馈此项目预算低,但需保证招采的生产线质量。现没有足够的预算采购欧洲领先的高精度和高柔性的发动机生产线,全部进行国内设备招标不能保证设备的生产精度和效率。
<正>2021年12月23日,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烟")使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圆满完成"2021年度烟用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工作。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招标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减少招标投标人员聚集活动,河南中烟选择线上全流程完成本次大规模烟草物资招标项目,这也是河南中烟首次全流程线上开评标项目。
本文基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下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主体间的关联视角,从信息传递、风险分担和参与主体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银行利用数字技术加强信息建设,政府强化风险参与责任,以及吸引供应链多方主体参与的建议,以期促进和完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下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发展。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将支持创新、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嵌入采购需求管理,有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推动新时代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本文对此作初步探析,同时提出了实现采购政策目标的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的工期一般较长,施工中会出现变更或意外,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全面考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非固定变化因素,保证工程量管理的科学性,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收入。本文主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和管理策略进行分析。
为了提高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各类工程、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采购近年来不断增加。但目前高校还存在采购工作重视不够、缺少专业人员、监管力度不够等情况,导致采购招标中出规避招标、法规政策落实打折扣、采购计划性不强、履约验收不到位等问题。本文对以上问题探寻解决方案,希望助推高校采购招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使需求方能够买到满意的货物和服务。
公开招标方式是招标采购活动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非招标采购方式作为公开招标的补充,存在采购计划零散、不确定事项较多等风险,但非招标采购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仍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不断加强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活动有效监控,规范采购流程合理合法合规性,切实保障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成效。
<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REITs项目入库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实施机制明确的分工安排,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关工作,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提出七项工作要求,其中明确,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基础设施现状、项目自身条件和前期准备情况等,认真梳理意向项目和储备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分类储备。
<正>春节,是中国人最喜庆、最欢乐的时节。即使是近期部分地区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的新冠肺炎疫情,也阻挡不了人们对新春的希望,对生活的热情。疫情是一场大战,更是一场大考。有了之前抗疫的经验,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疫情之外,招采人依然奋斗在一线,我国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精彩故事仍在书写: